1、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2、生物科老师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5、9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6、2准人要求
7、6实验准备要求
8、8记录要求
9、2实验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组织检查本科室实验废弃物消毒、处理工作。
10、3实验工勤人员负责实验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11、5实验室生物安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12、1实验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标》、《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13、7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外表面应有生物危险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实验废弃物产生机构名称、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物别说明等。
14、9严禁将实验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5、14实验废弃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宜超过7天。
16、处理要求
17、1.1科室应指定人员定时负责危险性废弃物收集、运送工作。有特殊需求应及时报办公室,安排适宜的收集频率和实践,提供必要设备、特定容器和标识方式等。
18、2.5 实验废弃物的处置
19、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0、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21、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预案进行,不得延误。
22、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23、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构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构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务必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24、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务必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25、实验室应持续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务必擦拭、消毒。
26、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27、涉及病原体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实验的生物安全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28、《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xx);
29、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30、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3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3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33、严格禁止用嘴吸痰。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34、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35、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
36、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
37、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以及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应在生物安全柜(ⅱ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38、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39、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0、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立刻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构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构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务必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4、每日工作完毕,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关好水、电、门、窗。
5、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白大衣)。大白衣应定期清洗、更换,清洗时应使用具有杀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应方法。
6、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改变9489-2004)
9、《实验室生物安全》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2、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3、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4、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1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16、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17、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
18、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9、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20、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21、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
22、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
23、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4、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25、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26、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27、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28、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29、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
30、溶解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
31、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
32、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
33、要严格执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3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35、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6、资料员对档案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按存档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资料,并分类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37、严格遵守本站《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程序
38、搞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认真填写使用记录。不得使用未经检定合格或超迟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进行样品检测;
39、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做到科学、求实、公正、廉洁,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维护用户权益;
40、爱护公共财物,节约试剂、水电,保证室内清洁整齐,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时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UPS应妥善保养,每3个月放电一次。
2、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先进的教学设施。
3、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4、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5、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6、职责
7、入机房请在门厅套鞋套或更换机房专用鞋,参观机房应提前提交报机房管理员,安排参观时间。
8、机房内的各种服务器等重要设备,应对其实行口令保护,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系统进行操作。
9、机房设备必须有明确的系统标签并注明责任人;责任人只对自己负责的设备有处理权,无权动用自己负责设备以外的其他机房设备。
10、机房内各种设备、物品应保持原位置、不得随意变更、移动;各种工具、磁带、磁盘、资料用后应归放原位,并保持整齐。
11、发现机房内有任何烟雾或火焰,首先切断局部电源(每个值班人员均应清楚电源开关位置,并确保其通路畅通无阻)。
12、对于火情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警、人员尽快撤离,并立刻启用气体灭火系统。
13、库房、机房内各种安全自控元件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校验一次,防止失灵;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每年检查一次,机房人员必须训练掌握使用,懂得氨中毒急救方法。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由审批人员指派监护人员。
14、库房、机房人员,每月一次参加车间主任主持的安全生产会议,每年一期参加厂以上主持的安全生产学班。
15、库房、机房为生产的重要环节,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上述地区。
16、根据机房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17、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泽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分工和临灾时的职责任务。
18、通信机房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重要机房、少人无人值守的机房要安装固定灭火装置;
19、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报警灭火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0、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必须设人值守负责,保证连续开机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21、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22、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米,室内、走廊都应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3、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24、通信机房的电源变压器,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并设置保护栏。
25、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无电源线老化和用电超负载问题。
26、通信机房大楼和基站天线应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设施,接闪装置和引下线的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27、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窗,窗帘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做,新建机房只考虑设备工艺要求,不设吊顶、地面无特殊要求不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28、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29、网络部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对机房内施工现场的管理,明确落实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职责要求,配备临时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每次施工完毕,要将现场清理干净,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30、机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区域分隔。
31、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按“三定”原则抓紧整改,做到件件在册,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补救措施。
32、楼道内,机房内的包装箱、报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积压存放。
33、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液体擦试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试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要禁带电操作。
34、要认真制定学习通信机房安全扑救火灾的预案,明确一旦失火时各机房、各岗位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易误战机。
35、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危害,企业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扣发奖金,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6、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37、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尘网。
38、领班负责制定辖区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39、机房应经常保持整洁,清洁,有秩序,做到地面清洁,设备无尘,设备仪表排列整齐,放置合理,电缆布线正规,仪表准确,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专人保管。
40、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大声喧哗,不准将食物及饮水用具带进机房,不准吃零食,不准在班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生物科技公司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2、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非打印化验单要消毒后发放。
3、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4、1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审定;负责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的论证及各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置指导、评估和技术咨询;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技术的指导,生物安全重大事项的
5、6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实习进修人员及课题项目合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6、8实验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自觉学习和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实验活动和操作仪器设备,有做好个人防护和对他人安全负责的义务。
7、9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8、2准人要求:
9、7实验清单要求: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工作前应准备实验清单,内容包括实验操作内容、实验器材和物品、消毒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及要求。
10、9消毒要求:实验人员完成实验后,在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并对实验室台面及空间采用可靠有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进行充分的消毒,要求详见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xx版,确保消毒规范有效。
11、10废弃物处理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废弃物处理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未经消毒灭菌处理的实验废弃物和实验器材、设备严禁带出实验室。
12、17责任追究: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所在责任部门负责人、生物安全监督员的相应责任。
13、18应对实验动物及感染动物实验室进行安全管理,实验室、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关部门的资质才能从事相关实验活动,严禁从事超范围的动物感染实验活动。
14、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5、2《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16、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17、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18、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19、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20、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应急预案。
2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记录者签字确认。
2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肤。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24、防治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2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26、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
27、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资料物到达三分之二前置换。
28、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务必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29、操作感染性物质、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镜、面罩或护目镜。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30、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31、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32、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33、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34、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35、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36、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37、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8、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一般可按新旧程度合理折价。
39、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40、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
2、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3、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4、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
5、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6、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7、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及档案利用效果。
8、不随便携带机密材料和档案库房、箱、厨钥匙。
9、档案箱排列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10、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收进、移出的档案资料做到帐物相符。
11、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12、基建档案。
13、外来文件。
14、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15、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16、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17、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18、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19、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20、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21、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
22、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
23、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4、1.2各部门如生产、行政、设施维修、合同、技术、保卫、设备、固定资产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类原始材料。
25、3档案管理人员要求
26、4.4档案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确保党和国家及本单位涉密工作的安全。
27、6档案保管制度
28、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29、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30、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档案工作规范。
31、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3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33、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34、5安措项目档案
35、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36、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7、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38、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39、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40、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41、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42、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43、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44、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45、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46、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47、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48、文件资料的收集
49、档案销毁
50、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2、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4、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6、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7、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8、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务必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9、提醒校车司机务必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11、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12、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13、确定的时间和中途调整的时间先报主管领导通知到各部门之后方可执行。 如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出车时间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4、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15、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16、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7、第一批校车宝宝由班级教师接进班级,第二批校车宝宝由随车教师送进班级,不得让宝宝私自进教室。
18、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19、校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试车,保证车辆一切正常方可出车,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进行抢修。
20、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21、接送幼儿老师要认真执行《车上安全制度》;
22、对不遵守制度的不认真履行责任的人,要及时提出警示告诫,严重的汇报上级领导,予以相应处理。
23、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24、车辆行驶时人不得靠在车门上,避免车门误开,摔出车外;
25、学校和幼儿园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承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并与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做到乘车学生交接工作,履行好交接手续。
26、学校和幼儿园租用校车时,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好车辆质量关和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关,建立完善的车辆运行情况、安全技术状态、保险情况、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信息等资料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27、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以乘车路线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28、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29、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30、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31、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
32、突遇恶劣天气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车危险,校车停运。
33、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34、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35、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36、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37、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3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39、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0、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部门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2、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3、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4、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6、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
7、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8、2其它违章行为。
9、2.2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职责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职责)。
10、3.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11、3.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12、附则6.1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14、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15、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6、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7、所有机械务必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8、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务必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9、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20、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1、移动式电气设备务必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务必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职责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2、罚款实行连带职责,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23、分管线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4、校务值周巡视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并对值周教师进行提醒,在《校务值周记录》上记录。其中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5、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26、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27、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28、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29、师生进京进杭*、*及非法*、*事件;
30、2 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程、制度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干部、职工都应遵守,如在工作中违反均属违章,都将按本细则进行处罚。
31、5.3 职工发现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当班班长或车间负责人报告,由当班班长或车间负责人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上报安环科或直接投递到中央控制室门口的安环科意见箱内,情况紧急时,现场
32、1.8 各部门、车间对专项和现场事故处臵应急演习组织、开展不力或对公司组织的综合预案演练重视不够,敷衍了事、影响演练进度和质量。
33、1.10 其它违章行为被公司认定为严重违章的。
34、2 凡在生产及检修过程中,有下列较严重违章行为的个人,公司对违章者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月度内有第二次违章行为的考核100元;月度内有第三次违章行为的,下月直接调整为学徒工,期满后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恢复原岗位工资。
35、2.2 特殊作业无监护人;作业监护人没有确认和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或落实的不全面(如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受限作业没有抢救后备措施等);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监护人员代替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作业监护人没有做到善始善终。
36、2.6 职工对违章指挥行为不制止或未拒绝执行,发现身边职工有违章违纪行为未加以阻止或未向上级领导反映。
37、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8、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9、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0、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