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首页 / 句子 / | 2022-12-03 00:00:00

1、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4、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5、*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6、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7、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8、3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

9、5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

10、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1、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12、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13、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1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5、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6、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17、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8、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19、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0、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21、2.4防火措施。

22、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3、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25、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26、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7、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28、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29、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0、高温设备、管道必须保温。不能在高温设备、管道上烘烤可燃物。

31、可燃气体放空管应高出设备或建筑物2米以上,并设阻火器。

32、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应有用隋性气、蒸气等置换的设施。

33、厂区应设立若干消防水栓、水池,消防用水要有足够的压力。

34、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5、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36、“动火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37、禁止厂区内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8、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39、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教育,讲授粉尘的危害性,氨、一氧化碳、硫化氢及其他经常接触的毒物的理化特性。对人体的危害、中毒的自救、互救方法及其预防中毒措施。

40、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考核。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4、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5、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6、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7、4.1清洗用有机溶剂属于易燃品,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特别是打胶时所用溶剂比较频繁,人员比较多,并且对直接接触液体的皮肤有一定的伤害。接触到高温或明火时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灾,要消除或减少可能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人体伤害或中毒事故就要:

8、4.1.4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房间,应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灭火器或黄沙,以防发生火灾。

9、5焊接作业(电焊、气焊、气割)

10、5.3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

11、5.6在遇有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业。

12、6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13、6.3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1KW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14、*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15、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

16、各小组部门防火负责人

17、项目部各级安全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18、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19、电源管理:

20、防火安全教育的要求:

21、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2、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2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4、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25、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6、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27、6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28、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29、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30、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1、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2、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33、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34、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35、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36、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7、2.5.1.1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38、2.5.1.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39、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0、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1、2.6贮运设施

42、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3、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5、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6、4.1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7、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48、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49、严禁迟到或早退。

5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2、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3、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4、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5、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6、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7、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8、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9、11 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10、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11、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12、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13、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1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15、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6、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7、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18、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19、2.1防爆泄压。

20、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21、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2、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23、2.3.2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24、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25、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6、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7、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8、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29、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30、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31、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32、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33、4消防设施。

34、2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禁止将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35、1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能顺利的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36、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7、12生产区域在有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38、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9、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40、禁止穿带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和危险场所。

41、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及突出屋面的排放管、气框放空管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5欧姆,并应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42、装运液氨前,必须对槽车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以充装。

43、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4、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45、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6、动火的安全规定

47、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8、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49、编制防尘防毒规划,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50、对产生和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设备,应加强维修。对有粉尘飞扬的设备要做好回收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2、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3、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4、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5、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8、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9、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10、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11、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12、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1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14、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15、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16、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7、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18、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19、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20、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21、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22、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3、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24、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25、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26、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27、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28、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2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30、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31、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3、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34、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5、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36、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

37、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零器件的。

38、开关及小型电器的标志牌丢失的。

39、不参加机电例会的。

40、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冷库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库房必须按设计规定用途使用。

2、商品进出库及库内操作要防止运输工具和商品碰撞库门,栓子、墙壁和制冷系统管道等工艺设备,在容易碰撞之处应加防护装置。

3、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玻璃仪器的洗涤,必须遵守清洗规章制度,以达到分析项目准确无误。

7、生熟商品须分开存放,以免交叉感染;

8、贮存食品的容器须封箱封盖,容器不能直接放在地板上,需离墙离地至少5厘米;

9、腐烂、变质的食品必须及时挑拣出来;

10、2操作人员须取得区、市级以上的*门颁发的健康证、培训证;

11、3凡手部受刀伤或有其他外伤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暂停食品加工、销售工作,采取妥善措施包扎防护;

12、4洗手要求:工作人员在下述情况时必须洗手、消毒: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加工生食品之后,加工熟食品之前;接触了未消过毒的物品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脏物等之后;从事与食品加工、销售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时;

13、着装仪表要求

14、1不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饰物等带入工作区域;

15、5不混用是容器、食品加工刀具,食品容器使用前须清洁、消毒;

16、6刀具使用完毕后,放回原位;

17、8不将清洁用剂与食品类商品临近存放;

18、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19、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20、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21、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22、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23、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4、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5、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26、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27、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28、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29、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30、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对冷库货物登记出入明细。

31、冻库内不得乱堆乱放,不得有血迹及积水,地面上不可存放食品,如冻库库房紧张,必须在地面上垫有木板防止食品的污染。

32、散装食品应盛装于食品级的.容器内,并在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3、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34、食品货柜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35、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分类摆放。

36、仓库要注意门禁管理,不得随便入内。

37、区位确定后应制作一张配置图,贴在仓库入口处,以便于存取。小量贮存区应尽量固定位置,整箱贮存区则可弹性运用、若贮存空间属冷冻库,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弹性运用。

38、贮存食品不可直接与地面接触。一是为了避免潮湿;二是为了达到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三是为了堆放整齐。

39、仓库内要设有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以保证食品安全。

40、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叉车工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3、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4、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5、2、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6、4、起步必须缓慢*稳起步。

7、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 门架须后倾。

8、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9、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10、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11、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12、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13、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14、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15、4、遵守“七不准”

16、4.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17、4.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18、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19、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20、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21、12、为了保护驾驶人员,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

22、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23、维修保养

24、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不能自己进行修理。

25、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26、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27、1.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28、2.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29、3驾驶规定

30、3.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31、3.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32、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33、4装卸规定

34、4.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35、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36、管理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37、转弯时须提前减低车速,禁止高速急转弯;

38、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并有蜂鸣器提示行人注意。

39、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0、叉车未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载货时则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综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3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2、1.1六要:

3、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4、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5、2.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6、2.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7、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8、4.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9、4.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10、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11、5.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1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13、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14、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1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16、仓库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财务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资核算的正确性。

17、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18、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19、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20、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2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3、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24、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25、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6、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27、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28、2仓库管理员离开仓库或罐区时,都要关好门窗,关好电源。

29、3罐区管理员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罐区大门。

30、根据仓库、罐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

31、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2、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3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5、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36、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37、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8、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39、在部长领导下,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40、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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