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首页 / 句子 / | 2022-12-03 00:00:00

1、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4、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5、*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6、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7、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8、3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

9、5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

10、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1、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12、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13、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1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5、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6、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17、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8、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19、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0、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21、2.4防火措施。

22、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3、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25、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26、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7、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28、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29、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0、高温设备、管道必须保温。不能在高温设备、管道上烘烤可燃物。

31、可燃气体放空管应高出设备或建筑物2米以上,并设阻火器。

32、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应有用隋性气、蒸气等置换的设施。

33、厂区应设立若干消防水栓、水池,消防用水要有足够的压力。

34、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5、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36、“动火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37、禁止厂区内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8、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39、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教育,讲授粉尘的危害性,氨、一氧化碳、硫化氢及其他经常接触的毒物的理化特性。对人体的危害、中毒的自救、互救方法及其预防中毒措施。

40、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考核。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4、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5、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6、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7、4.1清洗用有机溶剂属于易燃品,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特别是打胶时所用溶剂比较频繁,人员比较多,并且对直接接触液体的皮肤有一定的伤害。接触到高温或明火时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灾,要消除或减少可能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人体伤害或中毒事故就要:

8、4.1.4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房间,应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灭火器或黄沙,以防发生火灾。

9、5焊接作业(电焊、气焊、气割)

10、5.3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

11、5.6在遇有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业。

12、6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13、6.3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1KW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14、*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15、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

16、各小组部门防火负责人

17、项目部各级安全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18、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19、电源管理:

20、防火安全教育的要求:

21、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2、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2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4、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25、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6、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27、6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28、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29、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30、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1、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2、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33、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34、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35、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36、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7、2.5.1.1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38、2.5.1.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39、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0、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1、2.6贮运设施

42、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3、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5、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6、4.1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7、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48、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49、严禁迟到或早退。

5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2、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3、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4、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5、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6、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7、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8、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9、11 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10、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11、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12、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13、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1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15、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6、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7、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18、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19、2.1防爆泄压。

20、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21、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2、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23、2.3.2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24、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25、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6、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7、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8、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29、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30、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31、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32、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33、4消防设施。

34、2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禁止将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35、1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能顺利的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36、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7、12生产区域在有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38、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9、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40、禁止穿带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和危险场所。

41、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及突出屋面的排放管、气框放空管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5欧姆,并应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42、装运液氨前,必须对槽车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以充装。

43、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4、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45、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6、动火的安全规定

47、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8、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49、编制防尘防毒规划,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50、对产生和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设备,应加强维修。对有粉尘飞扬的设备要做好回收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2、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3、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4、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5、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8、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9、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10、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11、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12、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1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14、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15、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16、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7、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18、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19、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20、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21、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22、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3、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24、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25、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26、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27、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28、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2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30、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31、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3、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34、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5、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36、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

37、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零器件的。

38、开关及小型电器的标志牌丢失的。

39、不参加机电例会的。

40、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2、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3、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8、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9、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10、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1、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2、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13、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14、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15、装卸*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16、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17、库房管理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发票一起交财务部记账。

18、货物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编号存放。

19、货物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20、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勿使公司和客户财产发生人为保管责任损失。

21、严格按照领料单出库,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而则造成货物损坏、变质以及遗失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2、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23、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主管领导监交,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存档一份。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5、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26、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27、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28、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29、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30、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31、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32、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3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34、1各公司、处(室)总经理负责本单位仓储安全管理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

35、4.2库房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本单位《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36、4.3应根据仓储地点的面积、储存物品的性质等特性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周围不得堆放物品,需留出有效的安全操作间距。

37、5仓储安全培训、检查的管理

38、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9、5.1.3对从事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40、2本制度由集团企管处负责解释,集团保留修改的权力。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5、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大厦(休闲区)、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6、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二天)。

7、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8、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9、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10、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1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12、负责外包工程电气部分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

13、搞好协作,积极配合各工种完成维修任务。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1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5、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17、会议室内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18、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19、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20、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1、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2、2出现如下情况,所有车辆均可由办公室紧急调用,手续使用后补办:

23、3.9行车记录:服务用车每周由司机填写行车记录,并由使用人员签字确认,否则财务不得报销相关出差费用。

24、6.1包干管理:按国家规费(年审费、养路费、保险费)、加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涉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费用情况。

25、6.1.2单车全年费用若低于包干费,则节约部分加入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26、负责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清扫保洁。

27、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北侧一至四楼,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28、保洁主管应尽职尽责、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队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展开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和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9、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责任区。

30、绩效奖金(奖金为20-80元),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相关工作任务及标准考核。

31、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32、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3、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34、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35、物业内部治安防范巡逻,确保物业正常经营秩序;

36、观察往来行人及其所携带物品,发现行迹可疑人员时,须即时通知安全监控员跟踪录像,同时报巡逻队长处理:

37、发现外来推销人员、闲杂人员及精神病患者、乞丐等,须拦截其禁止进入物业范围。

38、属人为损坏并当场抓获时,安全生产员将肇事者送交安全生产部办公室,值班负责人视情况书面报总经办处理。如肇事者逃逸,安全生产员须即时追捕。

39、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须及时向消防高级主管汇报。消防高级主管接报后到现场查处(见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4控制柜等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线,应在该设备上方设置喇叭口、挡板等防水设施。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6、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9、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1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11、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2、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13、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4、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15、)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用电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16、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17、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18、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部负责审批。

19、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0、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罚款50-500元。

2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3、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4、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5、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26、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7、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28、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29、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30、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3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3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4、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35、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36、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37、2六级以上大风;

3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39、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40、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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