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4、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5、*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6、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7、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8、3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
9、5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
10、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1、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12、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13、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1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5、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6、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17、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8、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19、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0、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21、2.4防火措施。
22、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3、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25、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26、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7、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28、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29、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0、高温设备、管道必须保温。不能在高温设备、管道上烘烤可燃物。
31、可燃气体放空管应高出设备或建筑物2米以上,并设阻火器。
32、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应有用隋性气、蒸气等置换的设施。
33、厂区应设立若干消防水栓、水池,消防用水要有足够的压力。
34、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5、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36、“动火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37、禁止厂区内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8、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39、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教育,讲授粉尘的危害性,氨、一氧化碳、硫化氢及其他经常接触的毒物的理化特性。对人体的危害、中毒的自救、互救方法及其预防中毒措施。
40、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考核。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4、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5、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6、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7、4.1清洗用有机溶剂属于易燃品,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特别是打胶时所用溶剂比较频繁,人员比较多,并且对直接接触液体的皮肤有一定的伤害。接触到高温或明火时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灾,要消除或减少可能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人体伤害或中毒事故就要:
8、4.1.4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房间,应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灭火器或黄沙,以防发生火灾。
9、5焊接作业(电焊、气焊、气割)
10、5.3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
11、5.6在遇有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业。
12、6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13、6.3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1KW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14、*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15、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
16、各小组部门防火负责人
17、项目部各级安全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18、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19、电源管理:
20、防火安全教育的要求:
21、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2、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2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4、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25、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6、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27、6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28、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29、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30、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1、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2、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33、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34、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35、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36、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7、2.5.1.1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38、2.5.1.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39、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0、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1、2.6贮运设施
42、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3、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5、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6、4.1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7、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48、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49、严禁迟到或早退。
5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2、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3、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4、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5、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6、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7、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8、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9、11 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10、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11、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12、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13、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1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15、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6、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7、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18、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19、2.1防爆泄压。
20、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21、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2、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23、2.3.2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24、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25、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6、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7、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8、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29、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30、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31、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32、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33、4消防设施。
34、2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禁止将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35、1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能顺利的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36、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7、12生产区域在有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38、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9、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40、禁止穿带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和危险场所。
41、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及突出屋面的排放管、气框放空管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5欧姆,并应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42、装运液氨前,必须对槽车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以充装。
43、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4、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45、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6、动火的安全规定
47、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8、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49、编制防尘防毒规划,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50、对产生和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设备,应加强维修。对有粉尘飞扬的设备要做好回收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2、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3、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4、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5、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8、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9、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10、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11、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12、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1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14、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15、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16、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7、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18、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19、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20、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21、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22、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3、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24、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25、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26、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27、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28、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2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30、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31、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3、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34、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5、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36、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
37、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零器件的。
38、开关及小型电器的标志牌丢失的。
39、不参加机电例会的。
40、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3、防爆电气设备及电机的检查内容和周期。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好。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2 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9、1 培训
10、3.1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11、3.3 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12、3.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13、5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4、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5、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16、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17、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18、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9、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朮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20、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21、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22、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2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24、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25、试运行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26、被拆除的设施设备应集中管理由生产管理部按照权限进行处理和保管。
27、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28、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9、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0、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1、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2、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4、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5、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3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39、矿所用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40、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41、设备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技术资料及图纸进行认真恰当地安装。
42、各电气箱,消防栓门前不允许堆放任何物件,确保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43、任何人不得将正常运行的机器突然切断电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则将会损坏机器。
44、换模时应严格遵守《换模作业规程》。
45、液压动作系统:动作油之油量及油温(35度—65度)油压泵之异音异状各电磁阀、油缸油管之检查。
46、1安全门打开时锁模动作是否停止。
47、7冷却系统:冷却水管装置之检查,通入冷却以在确认漏水是否,油冷却器管路是否畅通。
48、8冷冻系统:冷冻水温度设定值与实际冷却效果之检查。
49、9.1电器箱之工作环境:如温度、湿度、防尘等检查。
50、9.2排风扇运转状况之检查。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2、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3、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8、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9、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10、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1、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2、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13、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14、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15、装卸*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16、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17、库房管理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发票一起交财务部记账。
18、货物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编号存放。
19、货物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20、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勿使公司和客户财产发生人为保管责任损失。
21、严格按照领料单出库,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而则造成货物损坏、变质以及遗失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2、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23、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主管领导监交,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存档一份。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5、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26、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27、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28、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29、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30、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31、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32、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3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34、1各公司、处(室)总经理负责本单位仓储安全管理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
35、4.2库房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本单位《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36、4.3应根据仓储地点的面积、储存物品的性质等特性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周围不得堆放物品,需留出有效的安全操作间距。
37、5仓储安全培训、检查的管理
38、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9、5.1.3对从事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40、2本制度由集团企管处负责解释,集团保留修改的权力。
——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现金要加密存入银行。
2、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3、不上网吧、不逃夜。
4、隔断玻璃门要轻推轻拉,当心玻璃。
5、双休日及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
6、严禁乱窜宿舍、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宿舍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7、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8、不准使用超过1千瓦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9、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10、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充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未充电,长期插在电源插座上;
11、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12、人员离室必须锁门、抽取电牌,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3、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时作息。
14、学生进出宿舍必须佩戴标志牌,接受门卫的检查,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15、学生按指定宿舍、床位就宿,未经学生处允许,不得随便调换和合铺。
16、学生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不得翻越宿舍围墙和铁门,严禁翻越宿舍阳台。
17、各住户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18、各住户保持门前清洁,不乱扔杂物,楼道内只准放一个内有垃圾袋的垃圾纸篓或小垃圾箱,垃圾袋装满后自觉丢在楼外的垃圾车内。
19、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
20、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1、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2、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3、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学生宿舍会客须经舍务人员同意并登记;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
24、学生宿舍禁止外来人员留宿。严禁男女混宿。
25、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得使用蜡烛照明。
26、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27、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28、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29、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30、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31、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3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34、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35、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6、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37、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38、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9、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40、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