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4、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5、*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6、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7、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8、3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不得设置锅炉、茶炉等明火取暖、做饭设施,不得设住宿等生活用房。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专职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
9、5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
10、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1、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12、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13、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1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5、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6、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17、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8、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19、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0、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21、2.4防火措施。
22、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3、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25、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26、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7、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28、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29、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0、高温设备、管道必须保温。不能在高温设备、管道上烘烤可燃物。
31、可燃气体放空管应高出设备或建筑物2米以上,并设阻火器。
32、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应有用隋性气、蒸气等置换的设施。
33、厂区应设立若干消防水栓、水池,消防用水要有足够的压力。
34、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5、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36、“动火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37、禁止厂区内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8、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39、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教育,讲授粉尘的危害性,氨、一氧化碳、硫化氢及其他经常接触的毒物的理化特性。对人体的危害、中毒的自救、互救方法及其预防中毒措施。
40、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考核。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4、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5、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6、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7、4.1清洗用有机溶剂属于易燃品,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特别是打胶时所用溶剂比较频繁,人员比较多,并且对直接接触液体的皮肤有一定的伤害。接触到高温或明火时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灾,要消除或减少可能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人体伤害或中毒事故就要:
8、4.1.4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房间,应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灭火器或黄沙,以防发生火灾。
9、5焊接作业(电焊、气焊、气割)
10、5.3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
11、5.6在遇有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业。
12、6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13、6.3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1KW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14、*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15、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
16、各小组部门防火负责人
17、项目部各级安全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18、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19、电源管理:
20、防火安全教育的要求:
21、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2、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2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4、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25、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6、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27、6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28、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29、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30、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1、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2、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33、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34、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35、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36、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7、2.5.1.1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38、2.5.1.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39、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0、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1、2.6贮运设施
42、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3、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5、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6、4.1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7、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48、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49、严禁迟到或早退。
5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2、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3、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4、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5、消防设施设备如需要移动,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须向安全科提出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
6、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7、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8、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9、11 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10、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11、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12、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13、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1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15、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6、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17、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18、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19、2.1防爆泄压。
20、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21、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2、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23、2.3.2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24、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25、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6、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27、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8、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29、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30、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31、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32、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33、4消防设施。
34、2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禁止将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35、1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能顺利的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36、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7、12生产区域在有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38、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9、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40、禁止穿带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和危险场所。
41、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及突出屋面的排放管、气框放空管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5欧姆,并应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42、装运液氨前,必须对槽车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以充装。
43、厂区内主要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4、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割及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45、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6、动火的安全规定
47、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8、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49、编制防尘防毒规划,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50、对产生和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设备,应加强维修。对有粉尘飞扬的设备要做好回收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井下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2、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3、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4、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5、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8、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9、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10、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11、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12、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1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14、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15、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16、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17、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18、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19、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20、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21、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22、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3、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24、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25、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26、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27、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28、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2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30、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31、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3、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34、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5、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36、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
37、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零器件的。
38、开关及小型电器的标志牌丢失的。
39、不参加机电例会的。
40、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计算机地址和密码由管理员指定发给各部门,不能擅自更换。计算机系统专用资料(软件盘、系统盘、驱动盘)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不得随意带出公司或个人存放。
2、计算机报废
3、职责:
4、升级、防护: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8、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9、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10、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11、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12、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13、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14、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15、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16、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17、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18、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19、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20、IT部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领导许可,其他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IT部门领导许可,并有有关人员陪同。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来访人员名单、进出机房时间、来访内容等。非IT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中心对系统进行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操作时,经IT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对操作内容进行记录,由操作人和监督人签字后备查。
21、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拖鞋。
2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23、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24、4 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5、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26、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27、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28、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29、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30、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31、真实性原则。凡反馈的安全信息,必须做到件件真实、来源可靠、实事求是,具有可追踪性,杜绝虚假信息、失效信息、重复信息,保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
32、时效性原则。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周期提报,不得人为拖延,影响信息畅通。
33、领导干部监督检查信息;
34、公司各部门检查发现、反馈的信息;
35、人身伤亡事故信息
36、特种设备事故信息
37、公司安委会定期对本系统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等级管理和时效管理要求,纳入本系统安全问题库。
38、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基本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9、服务器上安装杀毒软件(保持升级到最新版),至少每周对操作系统进行一次病毒扫描检查、修补系统漏洞,检查用户数据是否有异常(例如增加了一些非管理员添加的用户),检查安装的软件是否有异常(例如出现了一些不是管理员安装的未知用途的程序);
40、在变更系统管理员、信息员时,应该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员变更后,相关密码也应该随之变更;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2、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4、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6、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7、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8、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务必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9、提醒校车司机务必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11、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12、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13、确定的时间和中途调整的时间先报主管领导通知到各部门之后方可执行。 如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出车时间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4、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15、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16、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7、第一批校车宝宝由班级教师接进班级,第二批校车宝宝由随车教师送进班级,不得让宝宝私自进教室。
18、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19、校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试车,保证车辆一切正常方可出车,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进行抢修。
20、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21、接送幼儿老师要认真执行《车上安全制度》;
22、对不遵守制度的不认真履行责任的人,要及时提出警示告诫,严重的汇报上级领导,予以相应处理。
23、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24、车辆行驶时人不得靠在车门上,避免车门误开,摔出车外;
25、学校和幼儿园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承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并与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做到乘车学生交接工作,履行好交接手续。
26、学校和幼儿园租用校车时,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好车辆质量关和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关,建立完善的车辆运行情况、安全技术状态、保险情况、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信息等资料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27、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以乘车路线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28、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29、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30、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31、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
32、突遇恶劣天气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车危险,校车停运。
33、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34、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35、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36、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37、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3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39、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0、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40句菁华
1、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2、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3、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4、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5、不准在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逐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6、无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7、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8、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9、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10、低年级小学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险性的地方活动。
11、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
12、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13、不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1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注意安全。
15、活动时,学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16、门岗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17、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18、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9、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需书面请假说明情况,报学校批准,并按学校请销假制度执行。
20、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21、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22、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23、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24、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25、学生在校内进行活动前,教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学生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26、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27、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现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治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8、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29、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30、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1、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和县教育局安检股。
32、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33、食品饮料的存放应当符合食品储存规范,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必须配备冷藏、冷冻设备,并记载保质期的到期时间,凡过期、变质、霉变、生虫、腐烂的食品坚决清仓作垃圾处理。
3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5、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和教育局。
36、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3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38、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39、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和区教育局。
40、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安全教育网。学校积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时常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书”,引导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学校加强同*、司法、卫生防疫、电业、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以解决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问题处理的力度。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4、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5、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6、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7、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8、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9、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10、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11、教职工外出要履行门卫登记手续。教职工开车外出也要下车办理登记,否则视无手续,作旷职处理。行政人员因公外出登记在专用记载本上。
12、传达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1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14、门卫值班人员对接受到的电话及其他信息要记录在案,并注明报送部门或个人、内容及接收时间。
15、有专人负责保管。
16、安装防盗设施。
17、在校园内临时开设营业性摊点,必须经校长申批、总务处备案后方可营业。食堂经营采用竞标方式,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并签约承包合同责任书。
18、经营场所要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整改各种隐患。
19、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排查我校暂住人员的情况,及时报告校长室,定期向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20、申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商贩、无证摊点。
21、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22、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23、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24、放学后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25、整理路队教师不在时,需向德育校长请假,由德育校长负责整理路队。
26、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教导处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27、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做好学生来校、回家的教育和监护义务。
28、上课教师要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提前脱离工作岗位。
29、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30、学校工人在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31、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对不能及时维修的需安排有关人员看护。
32、要注意调适好水温,防止师生烧伤。
33、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4、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35、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臵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36、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37、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38、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39、学生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40、学生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UPS应妥善保养,每3个月放电一次。
2、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先进的教学设施。
3、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4、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5、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6、职责
7、入机房请在门厅套鞋套或更换机房专用鞋,参观机房应提前提交报机房管理员,安排参观时间。
8、机房内的各种服务器等重要设备,应对其实行口令保护,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系统进行操作。
9、机房设备必须有明确的系统标签并注明责任人;责任人只对自己负责的设备有处理权,无权动用自己负责设备以外的其他机房设备。
10、机房内各种设备、物品应保持原位置、不得随意变更、移动;各种工具、磁带、磁盘、资料用后应归放原位,并保持整齐。
11、发现机房内有任何烟雾或火焰,首先切断局部电源(每个值班人员均应清楚电源开关位置,并确保其通路畅通无阻)。
12、对于火情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警、人员尽快撤离,并立刻启用气体灭火系统。
13、库房、机房内各种安全自控元件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校验一次,防止失灵;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每年检查一次,机房人员必须训练掌握使用,懂得氨中毒急救方法。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由审批人员指派监护人员。
14、库房、机房人员,每月一次参加车间主任主持的安全生产会议,每年一期参加厂以上主持的安全生产学班。
15、库房、机房为生产的重要环节,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上述地区。
16、根据机房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17、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泽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分工和临灾时的职责任务。
18、通信机房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重要机房、少人无人值守的机房要安装固定灭火装置;
19、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报警灭火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0、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必须设人值守负责,保证连续开机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21、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22、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米,室内、走廊都应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3、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24、通信机房的电源变压器,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并设置保护栏。
25、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无电源线老化和用电超负载问题。
26、通信机房大楼和基站天线应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设施,接闪装置和引下线的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27、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窗,窗帘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做,新建机房只考虑设备工艺要求,不设吊顶、地面无特殊要求不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28、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29、网络部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对机房内施工现场的管理,明确落实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职责要求,配备临时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每次施工完毕,要将现场清理干净,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30、机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区域分隔。
31、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按“三定”原则抓紧整改,做到件件在册,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补救措施。
32、楼道内,机房内的包装箱、报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积压存放。
33、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液体擦试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试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要禁带电操作。
34、要认真制定学习通信机房安全扑救火灾的预案,明确一旦失火时各机房、各岗位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易误战机。
35、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危害,企业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扣发奖金,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6、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37、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尘网。
38、领班负责制定辖区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39、机房应经常保持整洁,清洁,有秩序,做到地面清洁,设备无尘,设备仪表排列整齐,放置合理,电缆布线正规,仪表准确,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专人保管。
40、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大声喧哗,不准将食物及饮水用具带进机房,不准吃零食,不准在班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