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3、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免费学习网吐痰;经营场所每一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持续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4、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6、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7、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9、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0、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1、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1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13、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14、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15、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装卸食品不得接触地面,装车后除能加锁的运输车辆外,人不离车,运输食品的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1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17、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18、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19、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20、单位负责人;
21、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2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23、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24、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5、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26、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7、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28、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30、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上厕所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31、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33、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3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35、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36、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37、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38、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39、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40、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41、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2、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3、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4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证。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4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6、仓库内要保持通风、防潮、防鼠、防虫,定期维护,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47、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冷藏冷冻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48、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
49、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50、领导小组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3、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4、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5、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6、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7、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8、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9、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10、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11、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1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4、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15、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16、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17、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
18、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19、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20、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1、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2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监管部门。
25、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6、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7、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28、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29、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0、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31、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2、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33、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5、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36、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37、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8、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9、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40、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4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4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43、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44、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45、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46、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4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4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49、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50、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2、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3、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4、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储藏食品应隔墙离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仓库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库内无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虫,不存放过期、变质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食品储存过程中采取保质措施,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7、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8、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9、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0、对经检查、检测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食品,采取拒绝上市、撤下柜台、强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上市。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理查验,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发现有可能或已确认为不合格的食品,主动采取中止进货、停止销售、召回、退货、就地封存等适当措施,并将退市食品、退市情况报管辖地工商所处理和备案;
11、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处置,并做好退市记录和处置记录;同时将退市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着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
12、凡上市的散(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14、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15、为保证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6、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17、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18、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19、仓库要定期打扫。
20、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1、食品存放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22、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3、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4、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25、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26、新招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27、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28、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30、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1、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32、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33、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34、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35、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6、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7、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38、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39、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
40、如发现在工作中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现罚款100元;
41、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2、企业全体职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与15学时。
43、各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依照规定,定期进行年检
44、网吧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他人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当事故发生时2小时之内必须报告给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实行应急救援,同时必须报告给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45、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法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推脱,在事故未处理之前,应积极协调配合调查组工作,弄清事故的真象。
46、网吧按规定交纳安全生产保障金;为防止突然事故的发生,网吧自身应建立累计储备安全生产保障金。
47、保障金在使用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理赔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按规定理赔。
48、搞好门前三包管理,维护好门前的秩序,保持室内外整洁。
49、认真执行HSE作业指导书,熟知本岗位风险、环境危害因素识别和防范措施。
50、电工作业现场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入内,对非电气人员从事电气工作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4、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5、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6、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7、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8、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9、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10、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11、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14、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5、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16、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17、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18、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时的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19、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20、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21、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22、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24、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25、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26、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27、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8、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29、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30、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1、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32、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33、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4、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5、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6、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37、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38、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搜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39、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40、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酒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2、我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5、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餐具保洁柜在不存取物品时,一定要关紧柜门,定期对保洁柜进行清洗,保持洁净。
7、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8、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9、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10、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1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1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1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1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1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17、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18、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19、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0、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1、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2、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23、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24、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25、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26、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27、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28、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29、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0、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31、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3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3、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34、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35、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36、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37、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38、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39、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0、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41、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42、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4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4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45、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4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其他物品和保洁用品。
47、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48、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49、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50、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50句菁华
1、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2、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3、公司对验收、养护人员要加强培训,且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16学时。
4、保健食品安全培训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发放学习材料自学、集中授课、外出专业培训、接受上级药监部门的培训等;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
5、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最少清扫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7、蒸馒头所用面粉,不准使用增效剂、增白剂,保持原色原味。
8、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9、决不出售变质原料制作的和变质的食物。
10、食品存放要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药物、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并存放整洁,离地存放。
11、菜刀、板、筐、盘、勺、盆等炊具及其他售饭用具,每餐后必须洗刷干净,要做到“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清毒。并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1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13、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14、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1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1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17、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18、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19、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20、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1、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22、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23、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24、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5、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6、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27、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8、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29、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30、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3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3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35、食堂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36、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应*整、无裂缝。
37、凉菜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38、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39、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一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0、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4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42、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43、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44、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45、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6、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47、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48、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9、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50、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4、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5、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6、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7、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8、建立食堂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坤担任。
9、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及餐厅等食堂重地,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10、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白色工作服,工作时应戴好口罩,勤于换洗,保持工作服和口罩的干净整洁。
12、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内不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思想集中,防止碰、挤压、割、砸、烫伤等事故发生。
13、往开水里放东西必须缓慢,不得冲击;用油炸食物时,控制油温,以防着火;端汤锅汤桶时不得过满;取蒸饭时要先开门透气;两个人以上搬东西时要步调一致,协同配合。
14、下班离开食堂前必须关闭各处电源(冰箱除外)检查各处阀门,收拾好各种器具。
15、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6、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7、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18、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19、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20、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1、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22、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23、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25、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6、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27、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28、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29、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30、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31、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3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3、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4、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5、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36、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38、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9、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和操作台必须洗净、消毒;
40、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2022冷冻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物资入库,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4、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5、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
6、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7、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8、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10、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11、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12、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13、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14、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15、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仓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16、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置。
17、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18、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未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19、采购、验收、发放应有登记和记录。
20、米面放置应隔墙离地,用后及时封口,不能撒在地上。库房内有灭鼠设备,有挡鼠板,每周清扫擦拭。
21、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22、食品仓库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
23、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24、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25、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2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27、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8、定型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分架存放;
29、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瓜果,除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进冷库。肉类及其制品应有容器盛放,室温应控制在-18℃(以下);蔬菜瓜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0~13℃,鲜蛋应存放在0~1℃范围内。应每三天进行一次冷库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洁;
30、库存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