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2、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准确,按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校验,整定值必须满足《细则》规定的保护系数,达不到时,必须报机电科技术组审核批准,方可安装使用。
3、防爆设备、电器杜绝失爆,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使用单位要制定带式输送机的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5、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温度、烟雾报警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交接班时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各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和校验要有详细记录。
6、胶带接头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认真检查,发现刮坏、拉叉、皮带扣脱落的接头应及时修补,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割除并重新做接头。
7、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8、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9、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10、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11、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12、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13、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14、1.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15、1.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16、1.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17、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8、2.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19、2.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20、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21、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22、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23、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2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25、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6、2.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27、2.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28、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29、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30、移变:
31、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32、2、设备安全课负责电气安全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结合安全内审、外审每年不少于两次)。
33、3、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得到批准,并有监护人员在场,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4、4.2、各用电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设备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年春季进行一次),填写“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表,其记录归档。
35、5.7、严禁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按Q/PG G19G.017-20xx《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术且技术等级高的电工进行监护,带电作业者应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36、4、防雷接地:
37、11、行车检修规定:
38、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39、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40、所有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41、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42、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后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继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43、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44、0.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5kV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45、0.6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46、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47、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48、0.3.4 型钢滑接线所采用的材料,应进行*直处理,其中心偏差不宜大于长度的1/1000,且不得大于10mm。
49、0.3.6 型钢滑接线长度超过50m或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时,应装设伸缩补偿装置。
50、0.3.9 型钢滑接线除接触面外,表面应涂以红色的油漆或相色漆。
51、0.4.1 伸缩补偿装置应安装在与建筑物伸缩缝距离最近的支架上。
52、0.4.4 间隙两侧的滑接线,应采用软导线跨越,跨越线应留有余量,其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源导线的允许载流量。
53、0.5.1 连接后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无明显变形。
54、0.5.4 轨道滑接线焊接时,焊条和焊缝应符合钢轨焊接工艺对材料和质量的要求,焊好后接触表面应*直光滑。
55、0.8.4 滑接线与终端装置之间的绝缘应可靠。
56、0.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7、0.1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按设计规定或根据不同结构型式的要求进行,当滑接线长度大于200m时,应加装伸缩装置。
58、0.2.3 户外式起重机配电屏、柜的防雨装置,应安装正确、牢固。
59、0.5.2 撞杆的装设及其尺寸的确定,应保证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撞杆及撞杆支架在起重机工作时不应晃动。撞杆宽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横向窜动范围的要求,撞杆的长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60、0.6 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61、0.6.2 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与监视,操作方向宜与机构运行的方向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的规定。
62、0.7.4 安全变压器或隔离变压器安装应牢固,绝缘良好。
63、0.8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两台电动机应有同步运行和同时断电的保护装置。
64、0.9 起重机防止桥架扭斜的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65、0.10 起重机的音响信号装置,应清晰可靠。
66、0.1.5 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67、0.2.2 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运转应正常,并测取空载电流。
68、0.2.5 各运行和起升机构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应无异常现象。
69、0.5.2 设计变更证明文件、设备及材料代用单。
70、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71、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72、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73、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74、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75、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76、1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7、4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78、5.3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79、5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80、1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81、1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82、4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
83、1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4、4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5、6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86、3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87、4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88、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应记录健全。
89、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90、施工用电实行五线制,保证首端有漏电保护器。
91、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订总分包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总包用电规定。
92、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93、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94、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95、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96、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97、0.3 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98、各供电营业所都要建立缺陷记录本,内容包括发现的时间、缺陷内容,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并注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99、输煤设备
100、计算能力
——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程序:
2、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11 静电接地:
5、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6、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8、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9、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10、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11、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12、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13、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1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15、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16、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17、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8、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19、4、技术部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
20、5、生产部负责新购电气设备的审核和立项。
2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2、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23、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24、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26、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27、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28、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29、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30、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31、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教育学生不随便拨弄燃气设施设备,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
32、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33、0.3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34、0.8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35、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36、0.11.1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37、0.11.3 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38、0.12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9、0.1 滑接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0、0.2.1 支架不得在建筑物伸缩缝和轨道梁结合处安装。
41、0.2.3 绝缘子、绝缘套管不得有机械损伤及缺陷;表面应清洁;绝缘性能应良好;在绝缘子与支架和滑接线的钢固定件之间,应加设红钢纸垫片。
42、0.3.2 额定电压为0.5kV以下的滑接线,其相邻导电部分和导电部分对接地部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30mm;户内3kV滑接线其相间和对地的净距不得小于100mm;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滑接线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43、0.3.3 起重机在终端位置时,滑接器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固定装设的型钢滑接线,其终端支架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800mm。
44、0.3.7 辅助导线宜沿滑接线敷设,且应与滑接线进行可靠的连接;其连接点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2m。
45、0.5.5 圆钢滑接线应减少接头。
46、0.6.2 分段供电不允许并联运行的滑接线间隙处,应采用硬质绝缘材料的托板连接,托板与滑接线的接触面,应在同一水*面上。
47、0.9.1 当采用型钢作软电缆滑道时,型钢应安装*直,滑道应*正光滑,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
48、0.12.3 滑接器与滑接线的接触部分,不应有尖锐的边棱;压紧弹簧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49、0.12.4 槽型滑接器与可调滑杆间,应移动灵活。
50、0.1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符号下列要求:
51、0.2.1 钢管、线槽应固定牢固。
52、0.5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53、0.5.4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检查、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54、0.5.5 调整试验记录(包括设备、线路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等)。
55、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56、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57、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58、禁止使用电热棒。
59、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60、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 如电钻、电枪等) ,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2、电气管理工作在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电气管理组负责电气的具体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检修后检修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5、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6、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7、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8、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9、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10、2.3.1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11、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12、2.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13、2.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14、禁止使用电热棒。
15、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16、4.3、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一般应≤4Ω,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地线颜色为黄绿双色。
17、1、电气运行安全:
18、4、防雷接地:
19、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20、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
21、0.6.1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22、0.1.2 滑接线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m。
23、0.3.1 接触面应*正无锈蚀,导电应良好。
24、0.4.1 伸缩补偿装置应安装在与建筑物伸缩缝距离最近的支架上。
25、0.4.2 在伸缩补偿装置处,滑接线应留有10~20mm的间隙,间隙两侧的滑接线端头应加工圆滑,接触面应安装在同一水*面上,其两端间高差不应大于1mm。
26、0.10.3 卷筒的放缆和收缆速度,应与起重机移动速度一致;利用重砣调节卷筒时,电缆长度和重砣的行程应相适应。
27、0.12.4 槽型滑接器与可调滑杆间,应移动灵活。
28、0.3 电阻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9、0.3.1 电阻器直接叠装不应超过四箱,当超过四箱时应采用支架固定,并保持适当间距;当超过六箱时应另列一组。
30、0.6.2 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与监视,操作方向宜与机构运行的方向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的规定。
31、工程交接验收
32、0.1.6 电动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器和电流继电器等电气设备经检查和调试完毕,校验合格。
33、0.2.4 配电屏、柜和电动机、控制器等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34、0.5.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35、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6、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37、外线、杆、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38、2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39、1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40、3.2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41、4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42、1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43、1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44、4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45、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46、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47、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 如电钻、电枪等) ,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8、机械基础
49、运行操作
50、新技术
——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2、1.11.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3、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5、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6、1.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7、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8、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9、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0、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11、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2、2.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13、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14、3、机械动力厂负责组织、实施电气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
15、4、技术部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
16、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电力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集团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17、2、电气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8、5.7、严禁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按Q/PG G19G.017-20xx《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术且技术等级高的电工进行监护,带电作业者应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19、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20、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21、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2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23、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24、各班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各班特别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25、在操作有关电器的实验中,要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使用,不得违规随意操作,有问题请示教师解决。使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26、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教育学生不随便拨弄燃气设施设备,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
27、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28、学校沿街房租给他人使用,其水电价格均按营业性用水用电收费。按时督促缴纳,并加强监督,禁止违规现象发生。
29、0.4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30、0.3.5 滑接线安装后应*直;滑接线之间的距离应一致,其中心线应与起重机轨道的实际中心线保持*行,其偏差应小于10mm;滑接线之间的水*偏差或垂直偏差,应小于10mm。
31、0.4 滑接线伸缩补偿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2、0.5.4 轨道滑接线焊接时,焊条和焊缝应符合钢轨焊接工艺对材料和质量的要求,焊好后接触表面应*直光滑。
33、0.6 分段供电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4、0.6.2 分段供电不允许并联运行的滑接线间隙处,应采用硬质绝缘材料的托板连接,托板与滑接线的接触面,应在同一水*面上。
35、0.1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按设计规定或根据不同结构型式的要求进行,当滑接线长度大于200m时,应加装伸缩装置。
36、0.11.2 安全式滑接线的连接应*直,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3m。
37、0.11.5 滑接器拉簧应完好灵活,耐磨石墨片应与滑接线可靠接触,滑动时不应跳弧,连接软电缆应符合载流量的要求。
38、0.12.1 滑接器支架的固定应牢靠,绝缘子和绝缘衬垫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导电部分对地的绝缘应良好,相间及对地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2.0.3条的有关规定。
39、0.1.2 在易受机械损伤、热辐射或有润滑油滴落部位,电线或电缆应装于钢管、线槽、保护罩内或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40、0.2.1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1、0.4.3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其制动器的动作时间应一致。
42、0.5.2 撞杆的装设及其尺寸的确定,应保证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撞杆及撞杆支架在起重机工作时不应晃动。撞杆宽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横向窜动范围的要求,撞杆的长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43、0.7.1 起重机主断路器切断电源后,照明不应断电。
44、工程交接验收
45、0.3 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6、0.4.1 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47、0.4.2 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应在1.1倍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48、0.5.6 备品备件交接清单。
49、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50、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人员准入-重点是七种人员:按技术监督局规定起重机作业人员包括司机、安装、维修、检验、司索、指挥、起重机管理人员统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都需有许可资格)
2、制定施工项目部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网络、目标、岗位责任制、相关制度;
3、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机械未遂事故报告和处理,参与有人身伤亡的机械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4、各工种使用的机具设备要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5、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7、dbo系列起重机和起重量在100t及以上的(针对进口的特大型起重机械)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针对本机性能的专门培训。
8、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9、超负荷作业前,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机况良好,方可作业,起重机如有故障,不得作业。
10、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11、中小型设备进场验收表或记录;
12、机械操作人员及起重吊装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
13、职工应知应会考核情况和样卷。
14、对主要结构件的检测结果如超过国家规定报废标准不可修复的,必须报废;
15、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16、ic卡及设备编号铜牌;
17、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技术交底;
18、安全协议书;
19、设备制造许可证;
20、审核所租赁设备的完好度及维修保养状况;
21、现场吊装用的起重设备如汽车吊应有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
22、现场必须安排安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控;
23、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对设备主要结构件、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的检查;
24、严禁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无证上岗操作;
2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26、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27、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28、顶升加节时,回转机构未锁定,在风力作用下或违章旋转臂架,造成套架脱离标准节发生倾斜或倾覆;
29、标准节连接螺栓预紧力不一致;
30、传动板固定松动,缓冲橡胶垫严重老化;
31、齿轮齿条背轮脱落;
32、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33、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34、标准节导轨架垂直度超标;
35、人的不安全行为:
36、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37、设备安装拆、卸现场无安全人员监督;
38、重要零部件的连接漏装开口销、螺栓未紧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39、力矩保护人为解除或失效;
40、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修理;
41、设备无定期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计划;
42、安全装置不齐全;
43、负责检查施工项目部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资格和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确认情况。
44、每日上下班时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表年检制度。
45、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46、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
47、1.8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对安全防护装置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应取得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整改后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48、2.1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冲、剪、压机械。
49、1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防坠器、各类防护工作服、防护镜、防毒用具、防腐蚀手套、防噪声用具等。
50、1、3督促、监察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实。
51、2、1对班长负责,协同配合车间专职安全员工作,做好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52、2、5班组员工应熟悉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53、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定期试验
54、3、12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
55、4、13必须在机械的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避免转动的机械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采取临时隔离防护措施。
56、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固,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57、2本规定明确了各类维护维修、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58、4.1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59、5.3.5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60、5.3.2每月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61、10.1.滑车应按铭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铭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62、10.4.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的钩环锁紧。
63、11.7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64、1.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65、2.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维护保养和签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签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6、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67、7.2绝缘杆一般应垂直放置。水*放置时,支撑点间距不宜过大,以免操作杆变形弯曲。
68、7.3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品。手套应套放在支架上,水*放置时,手套内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69、7.4所有安全工器具应按定置要求存放,对号入座。
70、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的。
71、3.1有下列情况的安全工器具应予报废;
72、3.1.8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73、5
74、上班要精神饱满,严禁睡岗和打瞌睡,下级要服从上级,服从安排,听从调动。
7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76、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7、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公司安全事故档案。
78、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79、汇总、审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经费使用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并监督执行。
80、工作时必须侧身站在操作位置,禁止身体正面对着转动的工件。
81、压台悬空时,下面严禁站人。
82、不得使用带病和报停机械设备。
83、砂轮机不准设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通道。
84、砂轮不圆、有裂纹或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cm的,不准使用手提电动机砂轮,电源线不准破皮漏电,使用时戴好绝缘手套,先启动后再接触试件。套丝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戴手套,严禁留长发,手持电钻电线完好,使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8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8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7、1基础管理
88、3.1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89、4.1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90、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91、4.4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92、可能的危险因素
93、2设备安装不牢固、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设备防护装置不齐全、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导致机具伤害事故。
94、1.1材料设备部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类机械的安装位置;
95、2检查
96、2.3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机械防护装置脱落、破损或失灵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过班组长或直接要求检修人员给予及时维修。
97、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98、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99、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100、3各项目部、对、班组内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观检查外,还应每月一次对所使用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证所使用工器具处在一个合格的状态。同时应建立维修记录。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7 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
2、12 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3、15 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4、20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21 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 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6、31 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
7、36 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8、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9、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12、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13、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14、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5、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16、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7、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8、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19、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0、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1、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2、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3、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24、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5、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26、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27、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28、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29、餐厅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30、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每周检查电器、拉线、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进行维修。
31、对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32、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33、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4、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
35、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电器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安全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36、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7、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38、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39、要保护好用水设施,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40、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41、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42、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43、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4、2.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4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46、2.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法。
47、4.8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8、4.9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9、4.18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50、4.20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51、5触电急救:
52、1电力单位应对用户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掌握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53、5电气设备和电路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器设备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路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54、7移动用配电箱(板)必须使用带有完整保护线的多个铜芯橡胶护套软电缆或护套电缆作为电源线,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5、8插头和插座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布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与保护线分开可靠地连接。严禁在插头(座椅)内将保护接地极和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56、2电器和电路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连接要稳定。绝缘强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57、9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与以前的测量值相比不能明显减少。
58、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区域标准分割所属区域。这个地方的电气设备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格要求。
59、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设置直接防雷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避雷针(线)应设置**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元。
60、9、1、2类建筑物应采取措施,防止直击雷、闪电探测、闪电波入侵。第三类建筑物要有防止直击雷和闪电波入侵的措施。
61、1、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照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62、5、使用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时,应先设置接地线。要正确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保护用品。
63、5、绝缘安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64、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65、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66、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67、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68、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69、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70、凡进入临时生活区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意识、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施工安全用电常识方面的教育,讲授人身保护设施使用方法。同时进行关于施工安全用电设施使用的培训。以增加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员工自觉、认真、严格地按规程施工。
71、宿舍内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
72、3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73、6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本事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景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74、10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75、13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76、16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77、17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78、19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分脱离,并立即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79、20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80、2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81、7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
82、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其起动、控制、保护等附属装置的选择应贴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83、15应定期测定与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均应贴合规定的数值
84、12、对于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有关技术、管理资料。装置变更时,应及时修改图纸、资料,使其与实际相符。
85、8、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下表规定数值:
86、1、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由使用部门事先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并经技术部门审核、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架设。
87、2、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十五天,特殊情景需延期使用应续办手续,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不用办证,但应按用电安全要求,由持证电工负责架设,工作完毕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临时线路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
88、5、未经批准而自装自接临时线者,一经发现,令其拆除,并适当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装者职责。
89、3、系统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进取处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毕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交班人应留在工作岗位上,并以交班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还应尽快报告当地电管部门。
90、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91、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92、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93、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94、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
95、教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96、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97、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98、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99、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管人员人下达停关电指令。
100、凡自制和改造的设备机具、新投产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合乎安全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2、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3、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4、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5、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7、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8、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9、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10、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购进食品时须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取票证。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规定的证明(包括食品质量合格证、质量认证证明等)。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证明,如税务发票、收据、商品信誉卡、出货单据、购销合同等。依据发票或收据等记入食品进(销)货台帐。以上材料规范存入“一户多档“档案内。
11、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2、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1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4、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5、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16、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17、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18、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免费学习网吐痰;经营场所每一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持续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19、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持续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20、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21、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22、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
23、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4、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5、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26、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27、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28、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2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30、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32、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3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销售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先上岗后查体。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4、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35、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36、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及专利等证明;
37、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38、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单独存放,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立即通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9、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0、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41、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42、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4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 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4、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45、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6、对无合法来源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拒绝进货。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有效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控制要求。
48、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9、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0、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51、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52、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53、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54、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5、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5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57、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58、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59、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60、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并落实从业人员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6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62、新招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6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6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6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7、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68、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 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9、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有效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控制要求。
70、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71、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7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73、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74、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
75、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76、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77、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78、采购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79、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0、协调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81、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
82、检查材料要及时存档,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83、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84、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85、安全门口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疏散的遮挡物。
86、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修理,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私拉临时线。
87、为职工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作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88、如发现在工作中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现罚款100元;
89、网吧负责人因对安全不负责,造成事故隐患的一经发现对负责人扣发200元工资。
90、偷盗经营场所物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91、因集体食堂就餐事物中毒,适情节给予医疗费赔偿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9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93、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是继续培训,二是离开工作岗位。
94、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出改进意见。
95、负责本部门所属管辖业务的危险源辩识及评价,并制订控制措施。
96、熟练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负责本岗位消防器材、灭火器进行保养、检查,及时填写灭火器的检查卡。
97、必须通过专门培训和参加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考核,获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保证按期复审。
98、对管辖区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负责。认真做好巡回检查和消除隐患工作,及时、准确、完整、清楚地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
99、所使用绝缘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粘贴检验合格标签。
10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3、防爆电气设备及电机的检查内容和周期。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好。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2 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9、1 培训
10、3.1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11、3.3 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12、3.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13、5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4、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5、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16、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17、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18、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9、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朮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20、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21、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22、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2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24、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25、试运行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26、被拆除的设施设备应集中管理由生产管理部按照权限进行处理和保管。
27、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28、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9、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0、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1、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2、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4、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5、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3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39、矿所用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40、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41、设备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技术资料及图纸进行认真恰当地安装。
42、各电气箱,消防栓门前不允许堆放任何物件,确保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43、任何人不得将正常运行的机器突然切断电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则将会损坏机器。
44、换模时应严格遵守《换模作业规程》。
45、液压动作系统:动作油之油量及油温(35度—65度)油压泵之异音异状各电磁阀、油缸油管之检查。
46、1安全门打开时锁模动作是否停止。
47、7冷却系统:冷却水管装置之检查,通入冷却以在确认漏水是否,油冷却器管路是否畅通。
48、8冷冻系统:冷冻水温度设定值与实际冷却效果之检查。
49、9.1电器箱之工作环境:如温度、湿度、防尘等检查。
50、9.2排风扇运转状况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