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惩处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对违背吉林市教师师德禁令之一者造成校级影响的扣2分,造成镇级影响扣5分,造成市级以上影响的扣10分,同时当年不评优、不晋级。
3、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或使用学校禁止的电器设备等,每发现一次扣2分。
4、教师每周听课2节(教学活动除外),有评议,有记录,杜绝抄袭课案,无评议,抄袭一节扣1分。
5、对纲要、规程等教材考试按活动方案加分。
1、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争吵,否则根据情节酌情扣1-5分。
2、不得在教职工之间相互说长道短、挑拨离间搞不团结,发现一次扣5分。
3、严格使用普通话,发现一次不说普通话扣2分。
4、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2-5分。
5、分班之后,不能私自调动幼儿和互相调课,发现一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