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2、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3、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4、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5、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6、检查规定:
7、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8、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9、上级来车,由校长或主管校长通知门卫后予以放行,可以不进行详细登记。
10、受访人应保证来访车辆在校园遵守各种规章以保证校园安全。
11、来访车辆在校园内造成的损失,受访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教职工的机动车出入校园应尽量避开学生活动时间。
13、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到校执行公务,门卫据领导通知予以放行,可不要求登记。
14、车辆起步前,要先检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15、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16、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17、本规定自20xx年10月 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8、所有进入货场的拉原煤车辆必须听从煤道员指挥,如有不听从指挥、无故乱卸的一经核实罚款200元。
19、进入货场车辆,必须服从货场管理员的统一管理,对乱停乱放等堵塞场内交通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外。
20、严禁车辆不过皮,先装煤或调换品种等行为,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21、过于关注短期效益,容易导致车况欠佳。
22、本制度罚款项目均在检斤单上注明。
23、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24、凡遇下课、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外来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25、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6、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7、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28、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29、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3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32、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33、使用中的便携仪应由专业人员每隔10天用标准气体进行校正,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
34、所有运输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的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进行运输任务。
35、仪表因发放回收不即使造成的,由维修室负责赔偿。
36、严禁驾驶员开疲劳车、带病车和酗酒开车,问题车、安全隐患车。
37、凡因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仪表损坏的由使用人赔偿。
38、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39、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材,需要的情况下配备无线通讯系统。
40、车辆运行时严格控制好车速,严禁在矿区路段内超车。
41、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42、车辆停放、维修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43、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44、是否有违规现象。矿区路段超车、超载,交叉路口不减速鸣笛下坡时空挡滑行不按规定驾驶的。
45、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
46、各单位车辆管理归属信息以安全办所规定格式上报至安全办。车辆管理信息变更的,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安全办。
47、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48、月查。
49、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车辆维修,在公司相应的服务站维修。
50、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51、3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52、车辆管理员每周一将上周派车单信息记入电子管理档案。每月1~5号将上月派车单依续装订,并归档。
53、行车前依派车单目的地,按顺畅、节约的原则合理规划行车路线。
54、3.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55、3.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56、事故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专人负责理赔。
57、7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8、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59、1公司用车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60、1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调度部、安全部可视情节轻重,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停驾、停驶、罚款的处罚。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2、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3、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4、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5、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6、上级来车,由校长或主管校长通知门卫后予以放行,可以不进行详细登记。
7、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8、外来车辆在校园内禁止鸣笛。
9、一切载货车辆出校园,都要经领导批示方可离校。
10、教职工的车辆要停放在指定地点。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在车棚和办公楼门两侧。
11、车辆摆放要紧凑。
12、特种车辆(*、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13、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14、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15、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16、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17、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18、大箱清理干净的车辆必须依序进入精煤货场对位装车,现场煤道员再次检查车辆清洁方可进行装车作业。
1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吊挂着的重物加工。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时停留,在特殊发问下,如需暂停留时,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起重机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0、起重机司机、挂钩工人和维修人员,应当经常检查各自负责的设备和吊具,以保证安全运行,在进行检修、工人加油和清洁等工作时,起重机应当停止运行,如系电动起重机应当切断电源,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司机应当将起重机安全稳妥地停放在规定的地方,方可离开。
21、杜绝对车号不固定和不正规的车辆装车。
22、过于关注短期效益,容易导致车况欠佳。
23、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24、学校上课期间在校内行驶的车辆不得鸣笛。
25、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26、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7、接送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8、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29、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进校后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车辆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30、凡遇下课、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外来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31、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32、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3、任课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对实训过程中学生的安全负责。在实训准备,工作中必须考虑实验操作的安全要求。
34、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35、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36、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37、便携仪充电应在通风良好,并远离矿灯充电房何H2S等有害气体处。
38、光瓦及断电仪的维修必须按照说明书进行。
39、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0、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材,需要的情况下配备无线通讯系统。
41、各单位车辆管理归属信息以安全办所规定格式上报至安全办。车辆管理信息变更的,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安全办。
42、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3、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44、27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45、29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46、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47、3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48、行车前依派车单目的地,按顺畅、节约的原则合理规划行车路线。
49、3.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50、当值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122或110。
——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片区、各有车部门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所管的车辆安全负主要责任。
2、根据罗*天气预报及曲靖市发布的各种预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温心提示各位驾驶员注意事项,保证了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
3、加强驾驶员心里素质培养,提高驾驶员操作水*:由于驾驶员身体素质、心里活动、家庭情况不同,对驾驶员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根据驾驶员心里活动,进行了心里辅导、心里培训等活动,给我们在安排车辆出行时提供了依据,在安排任务时,驾驶员高兴的接收,高效的完成任务。
4、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办公室人秘科进行管理,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调度。
5、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驾驶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掌握办理时间,报人秘科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人秘科协助办理。
6、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办借车的,须经主任批准。
7、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登记,由人秘科负责登记,每月由人秘科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
8、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9、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10、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11、修车时间由人秘科向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报告后,由分管领导安排好修理时间。
12、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13、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14、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集中采购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15、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
16、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交警报告。
17、定向配置车辆相对固定,由用车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调派,但必须按照此规定执行,指定符合车辆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服从单位领导因需要临时派遣。
18、用车登记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在市内短时用车)。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告知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车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载明时间、事由和地点然后出车。如果公务或事务较紧急也可以先出车后登记。
19、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20、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21、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22、驾驶员必须持有经*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3、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24、1 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25、3.2 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26、4.5 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27、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28、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29、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0、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31、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32、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3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3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35、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各部门的专车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36、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7、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8、下列情况下发生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39、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40、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宣传和贯彻*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5、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6、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7、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8、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9、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0、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11、检查规定:
12、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13、车辆出门按公司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14、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15、驾驶员应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的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16、驾驶员对车队调度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长反映。出厂后以生产销售为主,听从用车部门的`工作安排。
17、车队各类车型费用标准按XX年标准和统计口径执行。
18、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19、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20、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2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2、驾驶员必须持有经*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3、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2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25、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6、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27、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28、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29、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0、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车辆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验收车辆时应组织固定资产分管负责人、采购员、使用部门负责人及驾驶员同时验收,并学习使用注意事项和各种调整数据;
2、购置旧车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上述购车程序办理;
3、车辆内部调拨必须经公司主管业务副总批准,并填写车辆调拨清单,由交换双方负责人签字,连同车辆登记本及相应的随车技术档案一并调拨。
4、技术档案资料登记办法:凡车辆调动、牌照变更、停驶、封存、改装、改造、车损以及驾驶员调动等,三日内由车辆管理(调度)员负责登记;
5、汽车大修:车辆行驶一定里程后机件严重磨损,技术性能下降并经过技术鉴定,对各总成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大修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6、广州、深圳地区车辆用油统一由公司按一车一卡的方式,实行加油卡的管理,广梅汕分公司、珠海分公司、怀化分公司实行实用实报的管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8、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9、车辆在非工作线路上或区域外(起点和终点之外的区域)行驶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10、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走,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立即加油,不得出车前临时加油。
11、公司配送车辆配备加气卡,驾驶员负责保管,随时定点加气,生产部月终统计。车辆用油先到生产部开具加油票后到定点加油站加油。
12、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13、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1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口头向主管进行维修申请(陈述例外性)---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15、4.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填写领料单,经上级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补购。
16、5油料的补充
17、严禁公司员工带未成年人子女进入生产区域。
18、公司员工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停车棚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19、各种拖拉机、翻斗车、*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20、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21、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22、员工如需用车需至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出车前需要填写用车人、部门、目的地、用车事由、用车时间(起始时间)、开车人、乘车人、预计里程数,方可领取车辆钥匙及行驶证(注意:行驶证需随身携带及时归还,内含车辆油卡,谨防丢失)。需要私车公用时,需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行政部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私车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计算。公车/私车的始末行程数必须手机拍照作为原始凭证并由行政专员签字确认。
23、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24、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5、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6、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7、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8、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29、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30、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31、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32、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33、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3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3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37、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8、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39、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40、负责车辆年检。
4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42、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4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44、对于领导特批的私人用车,对其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45、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46、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47、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48、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9、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坚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本事。
50、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坚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51、坚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整清洁,车内应坚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52、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53、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4、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55、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56、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57、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58、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59、驾驶员管理
60、与客人说话,要客气、清晰、*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应保持实验台、实验设备的整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废纸杂物。
2、任课老师下课后,要及时填写本次实验情况记录。
3、对各种电弧设备要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漏电。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焊设备。
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对各种输气管路级每日每班进行检查,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5、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6、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7、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8、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
9、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10、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
11、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
12、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标签应注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
13、禁止将有毒物质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带出实验室,发现丢失或被盗窃,应及时报告;
14、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
15、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16、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
17、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
18、实验室内严禁抽烟,不准乱抛火柴或其它火种;
19、实验室必须设置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补充,灭火器材应放在固定地点。化验人员每人都必须熟悉防火知识,并能操作;
20、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
21、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22、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2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预案进行,不得延误。
24、实验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定期对实验室设施、实验器材(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雇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确证没有安全问题后才能投入使用。
25、1医疗废物
26、3实验工勤人员负责实验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27、处理要求
28、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9、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30、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31、严禁用湿手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禁止使用漏电仪器,以免触电。
32、学校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33、学校校舍每学期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雨季和台风季节更要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35、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36、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37、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38、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39、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40、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41、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42、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43、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44、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46、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7、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48、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9、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50、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5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52、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53、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54、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55、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56、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57、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58、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59、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60、严格遵守本站《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程序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2、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学校不得提早或延迟放学。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接送车辆护送值班表,确保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有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学生早上下车后和放学上车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乱跑、不打闹、不随车追跑,并维护上下车秩序。
4、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5、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6、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7、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8、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园内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0、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11、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2、学校应设有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安全稳靠的校车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校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3、中心校要定期对辖区校车单位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幼儿园应每月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驾驶人有交通违规现象的要进行强化教育培训,并责令改正。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驾驶人,要坚决辞退。
14、学校应当向县交通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校车行驶的路线和停靠站点,经审批后执行。校车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路线、停靠站点运行。
15、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核载人数载人,严禁超载。
16、除驾驶人员外,学校、幼儿园还应安排人员随车护送,随车护送人员负责维持车内纪律、人数的清点、学生的交接、处理突发事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17、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18、学校应向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车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车地。
19、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20、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21、学校使用和配备的师生接送车辆必须是县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门、县交通管理部门和县人民*签批备案的专用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
22、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接送学生校车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害,保持社会稳定。
23、司机必须落实常态校车的维护及保养。
24、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25、驾驶员守则:
26、司机的职责
27、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28、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29、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30、车内不准吸烟。
3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32、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33、监督司机不开快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34、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35、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36、学校在协助*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备案。
37、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38、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39、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40、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
41、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主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校长记录公里数,主管领导会同司机一起进维修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2、当接送学生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学校办公室。
43、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或门卫室,随时等候出车。
44、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45、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6、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47、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48、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49、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50、校车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不健康现象的;
51、校车驾驶员存在酒后驾驶校车行为的;
52、校车出现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53、要组织幼儿排队上下车,注意乘车纪律和安全。
54、接送老师应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幼儿有序下车,和家长实现交接(早晚:从家长手中接过孩子,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
55、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安全正点。
56、驾驶员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协助跟车教师维持好学生上车时的秩序,做到正点发车。
57、校车返校后,驾驶员必须有序地将车停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58、考勤管理:迟到一次10元;请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岗一趟扣25元。
59、接车老师组织幼儿站队。
60、车子在园门口停稳后,接车老师组织幼儿有序上车。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50句菁华
1、2 车辆使用部门
2、1 车辆使用管理
3、5.1 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粤通卡交纳路桥费。如在省外或在粤通卡连网范围外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但事后要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级领导。
4、* 公司聘用专职司机,必须验证并进行驾驶技术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7.3 严禁用车人员强令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违章驾驶。连续行车2小时或行驶200公里要安排驾驶员休息约20分钟,然后再行驶。
6、8.1.4 发生严重事故时(包括:人员伤亡、车辆被抢被盗等),应即时上报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级领导,并于1天内补报书面资料。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将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备案。
7、8.2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质和事故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书面裁决为依据。
8、9.4 凡驾驶车辆违章行驶或违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公司有权要求驾驶员支付罚款及其他费用。
9、. 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10、.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11、.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2、.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13、.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14、.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15、.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
16、起重车司机 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机构颁发的吊车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7、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8、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9、.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0、.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21、.斜拉物体不吊。
22、.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23、.被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24、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2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26、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安全技术部门备案。
27、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8、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29、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30、2.2非机动车是指人力或者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31、3.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32、3.4《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
33、4适用范围
34、1综合办公室
35、2.2负责外来车辆出入厂安全符合性检查及阻火设施配发。
36、3采购供应部负责业务主控车辆安全管理。
37、9车辆作业区域主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38、9.2负责车辆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39、2综合办公室对主管车辆统一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维保记录,同时对车辆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管理。
40、17各单位有权对违规行为驾驶人员及外来车辆运输单位进行提交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提交公司考核办执行落实。
41、19各单位应对进入主管区域车辆进行防火防爆安全监督检查。
42、22厂区内自行车、电动车应当按规范行驶;机动车辆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转弯处或进入公司大门时不得高于5公里,遵守公司厂区道路的限高行驶要求。
43、26交叉路口、弯路、窄路、陡坡及距离上述地点10米以内的路段,不准泊车,同时进入此区域驾驶人员应鸣笛警示避免发生碰撞。
44、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并关闭电路,锁好车门,以防发生意外。途中送货临时停车,严禁逆向停车。
45、客户服务部主任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要以身作则,自觉遵章守纪,不准公车私用;严禁强迫驾驶员为其出私车,驾驶员遇到此类情况应拒绝,并及时报告公司职能部门或直接向领导报告。
46、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公司车辆维修单,由(车队长)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经理室审批。
47、车队长应每月对单车耗油进行核算,对超过标准或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办公室,严格按规定处罚。
48、驾驶员因违法、违纪被*机关罚款或刑事拘留的,作辞退处理。
49、车辆不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发生意外的,驾驶员应负赔偿责任,同时要追究服务部主任的责任,并作相应的处罚。
50、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每月奖励100元,车管组组长奖励150元,并实行安全行驶公里补贴制度,按百公里补贴4分计算。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2、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3、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4、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5、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6、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7、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8、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9、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10、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11、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12、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1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14、加强维修人员作息时间安排,合理分配工作值班制度,对晚间“归来”的自备车辆一一进行技术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除,保证车辆出勤率。
15、如遇防汛抢险,迎接上级领导,紧急病号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出车,并在行车途中向车管人员汇报车辆去向,返回后及时领取派车手续。
16、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2次罚款300元,超过3次,调离驾驶岗位。因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17、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如不清楚情况时,应立即到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以便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需要由车管人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局长签批。
18、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会同车管人员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反映,并汇报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修车。
19、修车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由驾驶员、车管员及车管负责人共同前往结算,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报销。
20、车辆用油一定要保证油的质量,绝不能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如发现在油的价格或用油规格投机钻营,弄虚作假,将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500-1000元罚款。
21、2.3日常维护。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应每日检查、维护(如补充机油、加冷却液、轮胎的维护)、保持车辆清洁,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办公室随时监督检查。如发现未维护、未检查、清洁差导致车辆损坏由车辆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例如缺水、缺机油引起发动机损坏等),认真填写《车辆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办公室将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罚。
22、2.4定期检查、正常保养。办公室计划安排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或将车辆送合约检修单位进行定期保养。公司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三个月)进行一次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燃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每行驶/运行10000公里/1000小时,清理吹扫或更换空气滤芯。如需缩短保养间隔里程或时间,应视车辆本身状况和工作量、使用状况及工作环境等来确定,由使用人申报,办公室负责审批。
23、车辆总件大修(发动机)和二级保养后行驶30000公里以内,一级保养行驶1500公里以内,以及*时小修,由于确系修理质量问题,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机械事故(指返修费用)或由于修理质量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修人负责赔偿以上损失的20%:
2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5、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6、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7、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8、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29、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30、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31、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32、4.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
33、4.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填写领料单,经上级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补购。
34、4.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35、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36、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37、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8、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39、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40、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如车辆遇意外情况在路途行驶中抛锚,必须第一时间赶往进行抢修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延误公司服务效益。
2、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动。
3、如遇防汛抢险,迎接上级领导,紧急病号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出车,并在行车途中向车管人员汇报车辆去向,返回后及时领取派车手续。
4、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2次罚款300元,超过3次,调离驾驶岗位。因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5、驾驶员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机关,车上钥匙和全套手续交车辆管理员保管。
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以大局为重,不得刁难车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给车管人员和司机出难题,不得指定车辆。
7、润滑油、刹车油由办公室统一购入保管,车管员根据单车里程用量及时登记更换。
8、对外租车必须经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
9、对外租车原则:各部门用车尽量安排本局公车,在无公车的情况下,为保证防汛抢险,工程施工,以及突发事件的需求方可租车,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一律不得租车。
10、对外租车一律实行填写租车申请单制度。
11、本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12、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13、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14、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15、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16、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17、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18、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19、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20、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2、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2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24、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5、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26、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7、2.5、维修保养。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将所需保养、维修项目报送汽修厂、填写《车辆报修单》,经办公室同意后送修,车辆驾驶员确认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及时反馈。办公室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反馈的记录、对供货商提供方配件进行质量评定,以保持车辆维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28、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9、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0、1办公室管理:维修项目进行审核;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1、车辆总件大修(发动机)和二级保养后行驶30000公里以内,一级保养行驶1500公里以内,以及*时小修,由于确系修理质量问题,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机械事故(指返修费用)或由于修理质量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修人负责赔偿以上损失的20%:
32、2车队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5、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36、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37、2.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车队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38、2.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
39、5 油料的补充
40、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本公司的车辆由仓储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车辆调度。
2、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仓储部车队调派(主管领导不能核准的部门,由主管领导签批授权委托书到车队备案)。
3、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5、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到车队调度处登记当日出车路桥费,实际出车路线等其它特殊情况。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并将车门锁好。
6、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8、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9、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10、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1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12、驾驶员必须持有经*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1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14、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1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1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17、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18、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19、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20、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21、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22、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23、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4、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请用车。
25、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管理。
26、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交管理部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管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附件二),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7、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管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28、驾驶员与使用者应爱惜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齐。
29、公务车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行车守则,出车前、行车中、返回后检查。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
30、公务车驾驶员每天及时向管理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以便管理部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