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思想。
2、企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一心一意搞好安全。
3、施工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予以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和陡坡进行施工时必须系上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体,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吊盘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