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享受公休假待遇的机关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公休假冲抵。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3、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4、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5、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病退手续。
6、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休病假,可延长见习期。
7、凡未履行休假、续假报批手续的,托病拒不上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8、在试用、见习和熟练期间的病休人员待遇,分别按试用、见习和熟练期的工资为基数,计发其病假工资。
9、实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10、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11、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12、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13、所有请假、调休,均需事先在OA上进行申请及审批,操作方法具体见《请假流程图》;
14、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15、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16、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17、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8、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19、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20、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21、哺乳时间规定
22、教学人员全期事假1天以上或3天以内,病假1天以上或5天以内,发出勤良好奖100元,其他员工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23、离职学习(非公派)长期病休和长期请假人员按条例第5条执行。
24、如上班前遇紧急情况,在允许范围内,根据请假总时间在事发两小时内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应于假期后上班当日补填假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25、普通员工及组长请病假流程请参照第一部分。
26、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7、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28、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29、3.1.2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0、3.5.2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1、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2、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33、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3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35、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36、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37、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建立。
38、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二年。
39、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40、事假应事前半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的,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1、员工每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视情况按以下条款之一处理; ① 按旷工处理;②调整其到行政人事部待岗培训(其间工资按待岗员工工资待遇发放)。
4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43、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44、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
45、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46、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47、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48、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人事部。
49、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50、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负责解释、补充。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50句菁华
1、迟到:
2、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3、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4、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5、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6、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7、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8、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9、在公司办公区域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有公司员工适用本管理制度。
10、员工年度经任何书面警告、记过处分或记大过处分的,不论次数,公司有权选择对其不予年终奖励。
11、1日常的加班
12、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13、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1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15、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16、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17、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18、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19、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20、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21、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22、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安排,其它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根据情况另行规定。
23、请假批准权限
24、经理级以下员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10分钟后到所在部门签到、签退,因故不能签到、签退者,要及时向部门考勤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以备检查。
25、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不迟于当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当月考勤记录(月度考勤表)不得迟于次月的3号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26、本细则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27、员工级请假2天(含2天)内,由其部门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8、旷工扣发相应工资,并处以书面警告处分。
29、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30、1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31、4考勤的核对,上交与统计。
32、5.1内部调动
33、请假审批制度:请假0.5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教育组审批。
34、迟到: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坐班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35、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6、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37、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38、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39、产假&陪产假
40、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1、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4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43、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4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5、1.2.3综合计算工时应根据酒店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
46、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47、工伤假:员工工伤核准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48、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时工作不适用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49、1.2.2实行刷卡考勤的员工应于早于上班10分钟、晚于下班10分钟使用考勤机,以考勤系统导出数据作为正常出勤凭证。未能正常出勤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办理相应手续,做到缺勤有证明。
50、1.3.3销假:员工请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岗,应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
——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 50句菁华
1、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2、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3、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4、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5、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6、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7、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包括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500元以下的,由需购买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8、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由所需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长或所长办公会通过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9、机动车消耗费用支出,由办公室专人统一管理。车辆保险费、检车费等由财务部门统一支付;汽油款和过路费据实予以报销;车辆维修需由司机提出申请,注明维修项目,经办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修理,支付维修费用;购买车用饰品,需经领导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办理。
10、办公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如纸、笔、墨、票夹、文件夹;打印资料,饮用水、报刊杂志等。
11、房租费:指经批准临时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
12、水文资料整编费:主要包括对已收集的各类水文原始数据资料,进行初审复审、整理汇编成册所发生的费用。
13、水电费:指局机关、基地办公用水电费。
14、水文(位)站临时(抢险、维修、观测)劳务费:主要包括因临时抢险、整站维修、水文观测发生的劳务费。
15、接待费:主要包括单位各类接待所产生的伙食费、住宿费等。
16、其他:除以上所列项目外,经审批准予报销的其他费用。
17、机关报销,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经办人必须是我单位在编职工,收款单位相关人员不得作为报销经办人。
18、测站报销,首先由基地进行初审,由基地负责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基地报帐员在报销表上写明费用报销情况,核对测站与基地的上期结存是否一致,注明本期的发生额和本期余额。
19、计财科对测站、基地的凭证和报表数据进行核对,注明本期的发生额和本期余额。如发现支出不合理、单据不合规等,不与报销。数据不一致的,必须当期核实。
20、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21、要求财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于每月月初汇总上月的报销清单,上报上级主管。
2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23、交通费:员工出差需购买飞机票的,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不得擅自购买。如擅自购买,费用由个人承担。出差不是为处理紧急事务的,普通员工以车,船交通工具。
24、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以及非行政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5、差旅费报销单:按途中经过的地点及发生相关费用逐地逐项填写对应的时间、车船费等费用,因出差发生的费用填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其它“费用项上,注明出差事由,随行人员及借款情况。
26、严格控制资金出借,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办理预支资金超过1000元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27、各单位由报账员可以申请留有2000元的备用金,用于各单位报账。
28、各单位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存入财政结算户,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29、核算会计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办事,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准确核算登记帐务,每月30日前记清当月账务,并及时、准确填报个单位会计报表。
30、核算会计总出纳和报账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做好各类款项的结算,做到银行存款日记账与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并定期和银行核对账务,做到账账相符,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31、定期盘点账务是否相符,需购置、变卖、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报请乡领导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并报县*采购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审批。
32、乡财政所每年必须对各单位的账务审计一次。
33、乡属各单位干部离任时,凡涉及到有关财务的人员,必须进行离任审计,结清财务手续,并健全移交档案后,写出书面审计报告。
34、外出业务培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0元;公务出差每趟10元(车票);三人以上出差由联校派车。
35、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36、非日常报销的其他事项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37、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尽量选择公交、地铁、在无公交路线或负重等特殊情况下可打的(需提前口头汇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在票上注明原因及往返地点。
38、操作层员工与管理层员工一起出差时,由带班管理人员控制各项开销,不得超过出差补贴标准,费用报销时凭发票报销。
39、固定资产经财务报销後,财务部列入“内部往来成本费用”科目。
40、4出差补助标准
41、2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42、7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43、有预算标准的在预算标准内报销,没有预算标准的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44、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45、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段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46、遗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银行挂失,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以免造成损失。
47、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核定,财务室监督执行。其他福利费由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48、临时人员工资由各使用部门在每月下旬负责考核并造册,报校长室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49、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学校计划,一律由总务处办理好*采购(或*采购特例)手续,凭*采购(或*采购特例)单经校长签批后到学校财务室先办理暂付款手续,待固定资产交付时,随同*采购单(或*采购特例)和固定资产入库单,经校长签批后至财务室办理结算手续。
50、教师学习、进修、培训费用的报销规定: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40句菁华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3、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含20个工作日),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5、病假在7天内(含7天)的,由所在单位审批;病假在1个月内(含1个月)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审批;病假在1个月以上的,本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后,报县教育局签署意见,最后报人事局审批。
6、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休病假,可延长见习期。
7、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8、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
9、向校办提交证明或凭证,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审批表》。
10、经校办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由有关领导审批。
11、零星假、分散下校,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整日假,由当日值班人员审批;其中,公出、或一次事假超过5天,报请校长审批;一次事假超过10天,校长办公会审批;一次事假超过30天,报请教育局审批。统一下校,由领队人审批;集体活动,由召集人审批。
12、公务假
13、福利假
14、事假
15、丧假
16、产假
17、陪产假:男方,晚育7天+独生子女证8天。
18、哺乳假:⑴婴儿未满1周岁,每天1小时(两次或合用)+多胞胎(n-1)×1小时+路程假;⑵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允许,给180天假。
19、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20、所有请假、调休,均需事先在OA上进行申请及审批,操作方法具体见《请假流程图》;
2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3、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4、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25、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26、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27、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8、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29、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0、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31、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3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3、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34、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科备案;
35、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息的教职工可给病假,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者须有医疗证明,教学人员上级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假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
36、婚假。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
37、产假。女教师工产假可按国家规定执行。
38、旷工1天扣100元,并扣发期末出勤奖励工资,并给予校内警告处分,3天以上学校解聘。
39、教学人员病假(凭病假条)每天扣20元,(每月调课后半天看病不扣工资)5天以上不享受服务工资(不含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不享受结构工资中的浮动工资及本月学校规定的全部福利,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70%,一个月至三个月队不享受浮动工资及全部福利外,只享受本人原有的基本工资的50%三个月以上,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及福利均不享受,以上情况均不得参加学校评优及续聘。其他员工病假每天按岗位工资加服务工资除以每月工作日扣除。
40、事假、病假、旷工应记入教职员工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估教职工工作的依据之一。
——单位考勤制度 50句菁华
1、虽按时到岗上班,但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每次计旷工一天。
2、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五天(含)以内的,一天扣发一天工资;第六天起,一天扣发二天工资。
3、考勤表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统一印制下发。
4、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5、丧假: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6、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7、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8、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9、放行条的使用
10、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11、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12、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13、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14、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15、工作时间: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16、请假有关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短信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17、关于旷工
18、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19、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2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21、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22、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23、2主管人员*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24、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25、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26、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27、年假(全薪):
28、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9、员工考勤包括了员工请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30、1.6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31、考勤设置种类:
32、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33、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34、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35、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36、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7、在公司办公区域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有公司员工适用本管理制度。
38、3刷卡时间:刷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9、3旷工:
40、2加班以小时为单位,不足1小时的不计加班。
41、3调休申请
42、旷工一天扣30元。
43、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44、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45、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6、本细则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47、更期表确认提交后,员工如需换/调班或请假必须填写《假期申请表》进行申请,内容务必真实,并应服从酒店的统筹安排。
48、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照酒店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49、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在每天(早)上班时先打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电话请示,尔后补填《员工外出记录表》。一月内无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同时给予开除处理。
50、职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期,如带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50句菁华
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婚龄合法,则享有3天婚假。
3、凡未履行休假、续假报批手续的,托病拒不上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4、在试用、见习和熟练期间的病休人员待遇,分别按试用、见习和熟练期的工资为基数,计发其病假工资。
5、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范围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持医疗机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其中,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包括提高10%工资标准。
7、员工需提供相关工伤证明及医疗证明。
8、请假以小时为岗位,最低请假时间为1小时。员工请假(事假或病假)由员工事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3天(含)以内的由其直接主管批准;3-7天(含)的经直接主管、部门第一主管签字同意;7天以上的,直接主管、部门第一主管签字同意后,报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批准后,需要进行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不可根据公司所给假期再自行延假。如超过公司规定假期未经过批准擅自不到班一律算旷工,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其主管告之财务停发工资;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含)之内的由本部门主管核签,3-7天(含)的由部门主管确认并交副总核签,7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确认交副总审核并交总经理核签。
9、准假4天:山东省、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
10、准假5天: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尔自治区。
11、固定工资员工婚、丧、娩、工伤、病假假期内的薪资按有关规定支付;请足假期但未休满的,其未休天数不另发薪资。住院病假七天以上一个月以下的,按保障工资80%发放;住院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按保障工资60%发放,住院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按保障工资30%发放。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保障工资发放。
12、婚假销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结婚证》。
13、路程假销假时,必须提供有效车票、机票等票据。
14、倒班员工必须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谢绝口讯、电话等形式请假。主管要核实情况,不得有假就准。请假一个班由班组长、车间主管同时批准方可有效;
15、倒班员工每请假一个班先交150元现金给车间主管或班组长,再办理请假手续。对节假日或农忙季节请假每请假一个班交200元。连续请假三天内(含三天),扣款归车间分配,车间给该员工考勤划出勤,不影响请假人的年终奖发放和分配;
16、请假审批注意事项:员工请假,如部门分白晚班,则请假应呈请当班管理人员进行审批,不得跨班申请或审批。否则视为无效。
17、、请假获准并经正常审批后,当事人须到人事行政部备案,人事行政部将“附表”交还给当事人,请假申请人方可离职。否则请假申请表不予生效,请假申请人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
18、洪智生产部所有每月考勤表须由全体被考勤人员签字后上报生产部存档,生产部复印一份交办公室存档。
19、、调休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改。
20、中层干部事假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
21、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
22、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补贴)÷21.75×事假天数。
23、在服务的第一年,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时间按比例计算:工作日数÷365天×12天
24、员工雇用终止时,未休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计算*均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剩余年假天数
25、教师有事可以请事假(不包括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教师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到公休日、节假日进行。
26、教师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自觉履行请假手续。1个月以内的病假(含双休日)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将办理的病假请假条报学校后视为请假。
27、教师请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师到中心学校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视为请假。
28、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29、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0、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情况事前未能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
32、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
33、鼓励机关职工按照规定休假。年休假由各处室根据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要求统筹安排。
34、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未安排休假的,经局长同意,可与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35、本制度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新出台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及省、市规定为准。
36、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7、婚假
38、产假
39、丧假
40、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41、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42、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43、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于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能休假者,亦按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44、旷工达3天以上者。
45、不允许超计划生育,如有违者,除按计划生育法规处理外,学校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和绩效工资。
46、教职工亲生儿女婚嫁,给予3个工作日假期,家居农村的增至5天。
47、教职工请探亲假、产假、病假、晚婚假和10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备案;
48、禁止擅自离岗,按耽误课时每课时100元标准扣除绩效工资,任课教师本人承担安全责任。
49、旷工期间,学校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和相应绩效工资,并承担旷工期间发生的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责任。
50、对以请病事假为名,在外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活动,一经发现,停发其工资,符合辞退解聘条件的,予以辞退解聘。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40句菁华
1、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2、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3、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5、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6、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7、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8、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9、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8:30之前。
11、迟到/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2、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13、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经理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
14、员工请假在二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应由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休假时间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15、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
16、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17、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18、职能部门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19、项目秩序人员根据现场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为准进行出勤。
20、迟到、早退、忘打卡视为考勤异常;未打卡且无补卡申请或应出勤而未出勤视为旷工;
21、未打卡:确因客观原因(断电断网、指纹脱落、新员工未录指纹等)导致员工未能正常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视为正常考勤;
22、所有类型的请假均需提前发起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可休假,严禁事后补假的产生;
23、冬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05晨会,下班时间为19:30
24、、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先指纹签到,签到时应按考勤机提示进行考勤,听到?“谢谢”后打卡成功:若听到“”请重新按手指“时,应重新刷指纹。
25、未参加早会者应填写“未按时早会说明书”说明原因并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交办公室备案,否则按缺勤处理。
26、因外出任务不能按时打卡早会者,因提前告知领导做好考勤记录,否则按缺勤处理。
27、全勤奖:一个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每人每月奖励50元,以签到和宣誓为准。
28、迟到30分钟以上,以早合时间为准,扣除2分即2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以上的扣3分即30元;11:00点以后到岗的,扣5分即50元;单月累计迟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5分纪律分即50元。
29、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由部门主管胡立明凭本人在事假单说明的实际情况进行批准,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响公司业务和正常运营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请假。
30、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半年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如特殊原因须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员工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以本人当月工资为准。
3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严格执行,望作为企业员工认真遵守。
32、公司联营专柜员工,由于经营需要派遣至零售卖场(超市、百货)工作的员工、须遵守卖场考勤管理规定,如违反卖场考勤管理规定致使公司被处罚或商场开除,公司将做出同等处理。
33、员工不能正常出勤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条需清晰填写请假事由、时间,经领导批准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备查。确因实际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电话向领导请假,再行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35、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36、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37、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38、考勤设置种类:
39、迟到、早退规定:
40、处罚规则: